郑重提醒!事关日照“双节”期间市场价格
鲁网9月19日讯 2023年“国庆”“中秋”双节将至,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引导各行业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防止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发生,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出如下提醒:
一、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的商品和服务。
二、各商场超市经营者在开展促销活动中,应严格执行各项价格促销行为规范,合法合规促销。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不得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不得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价格信息,严禁各种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
三、粮、油、食盐、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经营者和交易场所提供者必须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商品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不得串通涨价或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严禁囤积居奇或操纵市场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各旅游景点、景区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政策及其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不得设定歧视性价格政策,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得有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五、各酒店、宾馆、民宿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做好线上线下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菜品、酒水和客房标价内容要真实准确,价格发生变动时,要及时进行调整。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自提高价格;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六、各客运公司、出租车公司、公交公司、铁路、高速公路等交通运输单位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执行国家票价政策,做好票价公示工作,严禁强制搭售保险,严禁超过政府定价擅自涨价、价外收费、误导性标示等违法行为发生。落实重大节假日高速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高速公路、火车站服务区等相对封闭区域内的救援服务公司等服务者应当依法实行商品(服务)明码标价,严禁强行收费。
七、各类停车场经营者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停车场入口处、缴费地点等显著位置设置标价牌,标明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投诉举报电话以及免费时间等内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必须严格落实收费政策,严禁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增加收费。
八、行业协会和其他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借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自本提醒函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建议,认真开展自查活动,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对存在上述价格违法行为,经提醒仍未改正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重查处并公开曝光。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若发现上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通过拨打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东港区:0633-7996315
岚山区:0633-2618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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