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日照全面进入森林防火期
鲁网10月31日讯 (记者 王一凡) 10月31日,日照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日照市森林防火新闻发布会,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苏普介绍《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的主要内容及日照市防火工作相关情况,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林玺政,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焦志刚 ,市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王代波回答记者提问。
为加强野外火源管控,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实际,10月24日,日照市制定了《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主要内容
禁火时间
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禁火范围
日照市所辖行政区域森林(山林、林场、墓地)内及距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正常住户限居住区之外)。
禁火内容
除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批准的计划用火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禁火区域烧荒、吸烟、焚烧秸秆、野炊及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实施文明祭祀“零火警”,全面禁止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
进入禁火区域旅游休闲及从事农事活动的车辆和个人,应接受森林防火登记检查,严禁携带任何火种、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坚决消除用火、用电等火灾隐患。
在禁火区域从事野营、登山、旅游等活动的人员及林区内居民、餐饮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服从有关部门单位的安全管理。
加强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科学有序建设林火阻隔系统,依法依规开设防火通道、防火隔离带,完善森林消防水源。严禁破坏或非法占用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
森林经营管理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带班领导、值班人员、护林员要坚守岗位,配齐人员,巡山护林。
森林防火重点村要制定“村规民约”,加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禁火区域的管理,监护人要有效履行监护义务。充分利用“村村响”等多种方式宣传防火知识,林区、景区进山入口要设置森林防火检查站及防火警示旗、警示牌。
日照市森林防火工作有关情况
日照市是全省13个森林防火重点市之一,现有6个森林防火重点区县、功能区(东港、岚山、莒县、五莲、高新区、山海天)。全市森林面积177.48万亩,重点森林防火区域面积88.36万亩,共有大小山头4358座,森林防火重点山系46座,全市重点森林防火乡镇41个、重点防火村539个,国有林场1个。
近年来,在日照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以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为目标,严格履行森林防火责任,持续加强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扎实推进防火基础能力建设,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全市森林防火形势保持稳定。
当前,日照市进入新一轮森林防火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持续压紧防控责任、深化源头治理、加强基础建设、提升队伍能力,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森林火灾风险。
广大市民朋友要充分了解森林防火各项规定,严格遵守《通告》要求,进山入林自觉接受森林防火登记检查,自觉把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留在山下林外;积极遵守“文明祭祀”、禁放烟火爆竹等各项规定。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有关部门将依照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及《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相关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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