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区积极推进中小学研学实践工作
鲁网12月24日讯(记者 王一凡 实习记者 潘镇)12月23日上午,日照市东港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全区中小学研学实践工作新闻发布会,东港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卜立强介绍详细情况,区文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辛全华,日照农发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郑涛回答记者提问。
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因地制宜开展研学实践以立德树人、培养人才为根本目的,让广大中小学生在研学实践中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感受革命光荣历史,感受改革开放伟大成就,有利于学生增强对坚定“四个自信”的理解与认同,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促进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促进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东港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学研学实践工作,区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带领区教体、发改、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多次研究论证,确定借鉴西安、泉州等地先进经验,建设集活动备案、审批、收费、评价等功能于一体的研学实践管理平台,促进中小学研学实践的课程建设标准化、教学活动有效化、组织管理规范化、教育评价科学化。目前,各项工作已取得积极成效。
搭建了管理平台。区教体局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招标,确定由日照研学港旅游有限公司开发东港区研学实践管理平台,学校研学实践活动依托管理平台开展。研学管理平台已经搭建完成,并组织3所学校和2家旅行社进行了全流程模拟测试,对测试暴露出的信息不对称、数据隔离等问题进行了整改。
遴选了承办机构。为规范无资质机构承办研学实践活动,确保中小学生安全,区教体局会同区文旅和日照研学港遴选第一批有资质的中小学研学实践承办机构10家,入驻研学实践管理平台。承办机构分批次公开遴选,实施动态管理。
组建了工作专班。成立了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教体、发改、财政、交通运输、文旅、卫健、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分局、团区委、农发集团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区中小学研学实践工作。
下一步,东港区将积极组织中小学开展形式多样的研学实践活动,实现“游中有所学,行中有所得”,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建设。指导和帮助中小学把研学实践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设计开发适合本地实际和学生特点的研学实践课程体系,促进研学实践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科学设计研学实践课程内容,注重突出红色文化、传统文化等研学主题,同时兼顾自然环境、科技创新、职业体验等内容,通过参观考察、调查研究、实践体验、合作交流等方式,夯实人文底蕴、培养科学精神、养就健康生活、学会责任担当、激发实践创新等核心素养。
进一步加强规范组织管理。学校是研学实践活动组织实施的主体,不得委托家委会组织。中小学研学实践活动在教育教学时间内组织开展,原则上学校不得在节假日、周末等非教学时间统一组织研学活动,尽量错开旅游高峰期,防止出现扎堆出行、集中出行。学校每学年安排集体研学实践原则上不超过 2次,一般安排在小学4-6年级、初中1-2年级,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区情市情为主。未经批准,严禁学校自行组织各类出国、出省等高价、少数、“精品”研学活动。学校在组织研学实践活动时,可通过召开家长会或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明确告知家长活动目的、收费明细、时间安排、出行路线、学习内容和注意事项等信息。坚持成本补偿和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严控费用标准,对应由学生家长承担的费用,可根据自愿原则收取服务性费用。在达到同等教育效果下,优先选择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等免费资源开展研学活动。选择收费资源开展研学活动,须严格落实儿童、学生票价优惠政策,场馆门票、交通、食宿等费用,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进一步强化活动安全措施。指导中小学校健全研学活动安全保障机制,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学校开展研学活动前,须开展专门的安全教育,控制学生规模,制定安全和应急预案,做好舆情风险评估;要特别注意师生交通、饮食、住宿、游览安全,学校须投保校方责任险,师生须购买意外险,学校与活动承办方须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界定、责任落实、事故处理、纠纷处置等机制;主动监督承办方选择的食宿、交通等服务供应方的资格资质、服务内容、安全条件等情况,确保提供的研学服务合规合法、符合学生年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