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全省典型案例再+1
鲁网12月27日讯 近日,省检察院发布《全省检察机关“鲁枫和畅”轻罪案件高质效办理机制典型案例》,共评选出6件典型案例。其中,东港区检察院办理的“潘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入选。
下一步,东港区检察院将继续自觉坚持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鲁枫和畅”轻罪办案机制为牵引,高效开展案件审查,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不断释放检察温度,持续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张山
新闻关键词:东港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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