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12时起!日照将进入海洋伏季休渔期

2024-04-28 20:44:16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4月28日讯(记者 郑泽之 实习记者 王晓凤 黎金英)4月28日下午,日照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24年日照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市海洋发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管恩余介绍2024年日照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情况,日照海警局副局长秦长青,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支队长韩小伟,市公安局海岸警察支队副支队长杜国强回答记者提问。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3〕1号)、《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农海监字〔2024〕7号)等规定,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除单一作业类型为钓具外的其他所有作业类型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小型张网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

  今年市海洋发展局将聚力以下“四个方面”,努力形成有影响力、可复制、可推广的海洋伏季休渔“日照经验”。

  入心入脑,强化伏休政策宣传。利用电视、广播、微信、自媒体等多种媒介宣传手段,结合发放、张贴“明白纸”,持续深入宣传伏季休渔制度政策内容、管控措施和违法违规后果,主动曝光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守法典型,不断营造全社会参与伏季休渔管理的浓厚氛围,确保伏季休渔管理政策宣传到位、渔民动员到位。

  压紧压实,强化基层基础管理。日照市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加强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通知》和《2024年日照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推动健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夯实“市、区、镇(街道)、村”四级责任体系,压实渔船包保责任,发动包保责任人提前与渔船船东取得联系,确保所有应休渔渔船于5月1日12时前返回船籍港休渔。

  抓紧抓严,强化伏休执法监管。盯紧重点渔船,对养殖渔船、专项捕捞渔船、参与浒苔打捞及科研任务的渔船等,强化登临检查和伴航监管。突出重点时段,对风雨天气、夜间凌晨、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强化执法监管,坚决打击“三无”船艇偷捕等违规行为。严管重点海域,加强与青岛、连云港方面的协作配合,执法力量适当向鲁苏、日青交界海域倾斜。凝聚监管合力,联合工信、市场监管、人社等部门,加大对辖区修造船厂、渔获市场、劳务中介等的执法检查力度,合力斩断违规偷捕利益链条。

  落实落细,强化渔业安全措施。将强化安全培训,严格安全检查,加强应急演练,强化应急演练,全面提升渔业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能力。

责任编辑: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