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24-03-27 17:21:17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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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27日讯(记者 郑泽之)3月27日上午,日照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日照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日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仲强出席发布会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安丰平主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祥介绍《条例》有关内容,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宗友、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冷秉荣、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焱回答记者提问。

  《条例》已于2024年1月20日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由日照市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布,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共设七章五十五条。内容包含总则、规划建设、产业促进、服务保障、监督管理、 法律责任、附则。《条例》是日照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十五部实体性法规,也是日照首部旅游领域地方性法规。

  发布会上李仲强强调,法规出台以后,下一步关键是组织实施。一要抓好学习宣传;二要抓好法定责任落实;三要抓好配套文件完善;四要抓好监督检查。全域旅游促进条例是日照市贯彻实施旅游法、山东省旅游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落实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的具体行动,要从深入践行总书记“两山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和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法规颁布实施的重要现实意义。

  全域旅游,是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理念、新模式,是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制定《条例》,是建设现代化国际海滨旅游度假名城的客观要求,对于加快日照旅游产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日照作为海滨旅游城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旅游发展,“十三五”期间实施了“旅游富市”战略,“十四五”以来又将其作为“产业强市”战略的重要内容。2020年,日照在山东省旅游发展大会上提出,要把全域旅游作为重要发展战略,全力促进旅游业加速回暖。

  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又明确提出了建设现代化国际海滨旅游度假名城的目标。加快推动全域旅游发展,对建设现代化国际海滨旅游度假名城具有重要意义。

  经过多年的培育,日照全域旅游发展迅速,东港区、莒县、五莲县已成功创建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形成了良好的旅游业发展基础,《条例》的出台及时的提供了地方性法规保障。

责任编辑:郑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