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

2023-10-31 17:21:15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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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0月31日讯(记者 薛喜博 实习记者 王一凡)10月31日上午,日照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森林防火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并回答记者提问。

  10月23日,山东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对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做出了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提高认识,坚持“防”字当头,科学布防,严格野外火源管控,严查带火上山和违规用火行为,坚决消除火灾隐患,筑牢防火屏障。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会议精神,加强野外火源管控,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日照市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

  禁火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禁火范围 :日照市所辖行政区域森林(山林、林场、墓地)内及距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正常住户限居住区之外)。

  禁火内容:除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批准的计划用火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禁火区域烧荒、吸烟、焚烧秸秆、野炊及其它易引发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实施文明祭祀“零火警”,全面禁止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进入禁火区域旅游休闲及从事农事活动的车辆和个人,应接受森林防火登记检查,严禁携带任何火种、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坚决消除用火、用电等火灾隐患;在禁火区域从事野营、登山、旅游等活动的人员及林区内居民、餐饮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服从有关部门单位的安全管理;加强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科学有序建设林火阻隔系统,依法依规开设防火通道、防火隔离带,完善森林消防水源。严禁破坏或非法占用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森林经营管理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带班领导、值班人员、护林员要坚守岗位,配齐人员,巡山护林;森林防火重点村要制定“村规民约”,加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禁火区域的管理,监护人要有效履行监护义务。充分利用“村村响”等多种方式宣传防火知识,林区、景区进山入口要设置森林防火检查站及防火警示旗、警示牌。

  日照市是全省13个森林防火重点市之一。现有6个森林防火重点区县(东港、岚山、莒县、五莲、高新区、山海天),41个森林防火重点乡镇(街道),539个重点防火村。

  上一轮防火期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全面落实林长制,严格履行森林防火责任,持续加强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扎实推进防火基础能力建设,森林防灭火队伍建设、智能化监测预警体系,有效提升了森林防火综合防控能力,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继续保持了平稳势头。首次将森林防火纳入市级对区县、功能区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压实各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森林防火责任。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森林防火架构体系。在全市539个重点防火村建立微网格化管理机制,将全部村级林长及其他村干部划分责任包保区域形成微小网格,形成“山有人管、地有人看、林有人护、责有人担”的良好局面。严格执行进山人员登记和火源、火种、易燃易爆品的检查收缴,杜绝火种进山入林。积极引导群众移风易俗,采取植树祭祀、鲜花祭祀、少压纸不烧纸等文明祭祀方式,改变上坟烧纸的陋习。

  当前,日照市进入新一轮森林防火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思想认识、值班备勤、火源管控、隐患整治、宣传教育、预警联动、基础设施、应急处置“八个到位”的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广大市民朋友要充分了解森林防火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关于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要求,进山入林自觉接受森林防火登记检查,自觉把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留在山下林外;积极遵守“文明祭祀”、禁放烟火爆竹等各项规定。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有关部门将依照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及《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相关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