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日照频道 > 县区 > 正文

5月1日12时起!东港区将进入海洋伏季休渔期

2024-04-30 09:28:16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4月29日讯(记者 王一凡 实习记者 王晓凤)4月29日下午,东港区政府新闻办召开2024年东港区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区海洋发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锋介绍东港区海洋伏季休渔有关情况,区海洋发展局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大队大队长郝志凯回答记者提问。

11

  山东省2024年休渔海域为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除单一作业类型为钓具外的其他所有作业类型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小型张网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

  东港区海洋发展局成立伏季休渔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三级包保”责任制管理,实行分片包干制度,责任到人;强化依港管船和海上执法巡查,重视信息举报,实施驻点监管和网络技术动态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掌握伏休渔船动态。

  在伏季休渔期集中开展违规渔具清理整治行动。联合区海岸警察、海警、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海上、陆地清网行动,加强全区海域、河流、滩涂、交界水域和违法违规渔业案件高发水域的执法检查。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特别是将地笼网、拦截插网等违规作业方式作为执法重点,严厉打击、坚决查处,彻底清除海上、滩涂、河流上的所有违禁渔具。同时联合区海岸警察、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排查渔具生产厂(点)、经营渔具个体工商户,对违规经营违禁渔具的企业和个人依法顶格处罚,从源头上消除违禁渔具,努力实现“绝户网”等违禁渔具在码头、市场、停港渔船、沿海滩涂等地目标清零。

  加大涉渔“三无”船舶的查处力度。巩固清理以往的涉渔“三无”船舶的工作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查处机制。加大停港渔船检查力度,对发现疑似的涉渔“三无”船舶以及标识不规范的船舶,采取禁止离港、指定地点停放等强制措施;在海上,加大海上执法巡查力度,发现捕捞作业的涉渔“三无”船舶以及套牌渔船,一律扣押回港,调查处理。

  强化船舶修造厂(点)的监管,依法查处取缔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建造、改装涉渔“三无”船舶的造船厂(点);依法查处未经批准登记注册,非法建造、改造涉渔“三无”船舶的修造厂(点)。经查实属涉渔“三无”船舶的,一律依法依规予以没收拆解,并对渔船船东、建船厂(点)等涉事人员(企业)依法严肃处理。

  建立联合行动机制,严格执行行刑衔接制度。区渔业执法机构将加强与海警、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对符合刑事追诉标准的案件和违法线索,坚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推动建立完善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异地办案机制,强化海、陆、港监管,将渔业生产中滋生的渔霸、海霸等涉黑涉恶势力,向公安机关通报,该移交司法机关的坚决移交。

  加强养殖渔船等非伏休渔船安全执法监督监察。利用伏休管理会议的时机,重点针对辖区39艘养殖渔船及10艘钓鱼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伏休管理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养殖企业、渔船船东强化主体安全责任,落实渔船依港管船和“三级包保”责任制度,实时发布大风、雷电等恶劣天气预警信息,督促养殖企业和渔船执行出海作业报告制度,加大渔船海上作业携带捕捞渔具、非法渔获物以及位置信息关闭、超员超载、超抗风等级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处罚力度,时刻掌握辖区养殖渔船动向,确保安全监管实效。

  严格执行特殊经济品种的捕捞监管。对农业农村部通告的伏季休渔期间特殊经济品种专项捕捞进行专项渔业执法,要严格按照省农业农村部门明确的作业方式、作业海域、作业时限、捕捞品种、渔获物上岸渔港等要求捕捞,执行专项标识和专项捕捞许可制度,必要时伴航监管。

  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发动一切社会力量,检举涉渔“三无”船舶,举报违规渔具,让社会群众广泛监督。鼓励村(居)、渔业(渔民)协会等基层组织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区海洋发展局建立健全海洋伏季休渔违法行为举报机制,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将按照“有举必查、查实必究”的原则,对举报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编辑:郑泽之
新闻关键词:海洋伏季休渔东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