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区市场监管局出台《2022年度信用提升行动十条措施》

2022-07-17 15:40:13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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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7月17日讯 为支持全区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信用监管机制,助力重塑信用,激发全区市场主体活力,日照市东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印发《2022年度信用提升行动十条措施》。

东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度信用提升行动十条措施

  一、年报公示中的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公示的企业网站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名称、网址与检查情况不一致的,经提醒指导,由企业及时改正,未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可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年报时间截止后,企业经申请修改年报公示信息中的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基础信息,可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三、首次被抽查企业的年度报告中,明显由于小数点点错原因致使数据错误扩大或减少,以及错误把系统默认的数据单位“万元”按“元”的数据填报,致使出现数据错误,且企业无主观故意并及时改正,未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可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四、在年度报告“经营状况信息”中“纳税总额”的公示数据,明显由于统计口径的理解不同填写了“利润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综合纳税申报表”的数据,企业无主观故意扩大或减少数据,未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可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五、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认定中,实际住所(经营场所)与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不一致但能够联系到的,以责令改正方式限期变更登记,在期限内改正的,抽查结果不认定为“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可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六、对规定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轻微差错行为,企业经指导后已改正的,其抽查结果可认定并按“未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进行标注;

  七、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实施经营异常名录移出业务办理“网上办”“零见面”“马上办”,鼓励企业现场申请改为通过年报微信群、QQ群等网上申请,采取快递邮寄等方式办理。对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实行即时受理、即时审查,材料齐全、符合移出条件的,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短到1个工作日作出移出决定;

  八、对因不按规定时间报送2021年度年报申请移出异常名录的,严格按照信用修复和行政处罚的程序和要求分别办理,不得以未交纳罚款为由不予受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不得以同样理由延期作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决定;

  九、对暂未经营又有后续经营意愿的市场主体,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应指导其先到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办理歇业登记后,以登记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再按信用修复程序予以办理;

  十、强化信用激励。按照省、市局的部署,区局将会同邮储银行开展“打造诚信环境 助力企业发展”行动,筛选一批合规经营、信用良好的企业形成“白名单”,优先给予贷款支持。

  《十条措施》包括企业无主观故意并及时改正,未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可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五种情形以及提升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的三项措施等,有利于进一步构建放管结合、宽严相济、进退有序的信用监管新格局,促进全区企业诚信经营,助力全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