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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2023-12-27 10:25:13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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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27日讯 日前,经日照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日照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市政府文件印发,自2024年2月1日起在全市实施。

  城建档案是城市“使用说明书”,是工程建设的法定环节,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基础信息资源,是城市发展的历史见证和建设管理的科学依据,广泛服务于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城市秩序和社会公共安全、应对突发事件等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

  为提高日照市城建档案管理水平,市住建局深入开展调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起草了《办法》修订稿,并广泛向城市规划、审批、城管、人防、档案等部门和社会征求意见建议,经政府部门会签、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和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审议,予以发布实施。

  《办法》按照集中统一管理原则,明确了市区县城建档案工作事权划分:市住建局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统一管理,市城建档案馆负责日照市区(包括各功能区、不含岚山区)城建档案管理;东港区负责辖区内村镇建设档案管理,属市区内的城建档案报送市城建档案馆;岚山区、莒县及五莲县由所属城建档案馆(室)负责职责范围内城建档案管理。《办法》首次将工程档案电子化工作纳入法定程序,明确了工程电子档案的归集方式、移交流程、技术标准等要求,完善了项目建设五方责任主体职责、档案利用服务等管理内容要求。

  《办法》理顺了工程档案纳入工程联合验收等法定流程,取消了原《办法》中涉及工程档案“两书一证”制度、档案预验收等与新形势不相符内容,健全了建设、施工、监理等项目各参建单位工程档案等职责。同时,《办法》还对城建档案工作内容进行了适当增减,突出了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增加绿色、智能、智慧、生态建筑工程和海绵城市、城市体检(双修)工程、城市更新、新城建、BIM技术工程等新内容,充实了城建档案业务流程、技术标准、档案安全保密等要求。

  该《办法》是日照市城建档案工作收集、保管、利用和管理的综合性规范文件,其发布实施,将进一步强化城建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服务效能作用,提升日照市城建档案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通讯员 冯佰研)

责任编辑:张辉
新闻关键词:城市建设档案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