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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发布全省首个行政争议引导分流机制文件 更好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

2024-09-19 18:11:55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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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19日讯 为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衔接配合推动化解行政争议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通知要求,日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近日联合印发全省首个《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引导分流机制的实施意见》,全方位、全流程规范行政争议化解及引导分流工作。

  《意见》明确,行政机关要做好行政争议先行处理及复议引导工作,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生行政争议的,应通过听取当事人意见、释法说理等方式实质化解,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要主动纠错,对一时难以化解,当事人明确寻求法律救济的,要引导当事人先行通过行政复议予以解决。人民法院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做好先行复议引导工作,积极宣传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将符合条件的行政争议从行政诉讼中引入行政复议,并为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提供必要帮助。

  《意见》要求,行政机关要落实化解行政争议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规范执法,积极主动化解行政争议,自觉做好行政复议宣传引导工作。行政复议机构要全面正确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复议便民为民制度优势,将更多的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复议阶段,更好发挥主渠道作用。人民法院要在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前做好行政争议引导分流工作,加强与行政复议机构的衔接,依法监督和支持行政复议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张山
新闻关键词:行政复议行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