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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警方开展“亮剑”行动 着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2008-8-6 13:32:56 来源: 山东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山东新闻网日照讯(通讯员 刘洪发)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更好地为奥运盛会和夏季旅游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秩序,日照市公安局部署开展“亮剑”行动,对拒不服从执勤民警依法纠正、管理,严重妨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行为,予以严厉查处,严肃处理,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交通安全的新期待。仅7月份,公安机关就依法查处6起严重交通违法、妨害公务案件,16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受罚。

    连闯红灯又闯卡
    一名违法货车司机落入层层“堵控网”

    7月16日8时许,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民警在市区临沂路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货车车牌污损不清,遂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该车非但不停车,反而加速狂奔。民警即驾车随后追击,并用高音喇叭喊话,要求驾驶员停车受查。但该车继续高速行驶,并连闯红灯。

    为确保嫌疑车辆、人员和自身安全,民警一边追击,一边向市局指挥中心汇报,请求其他巡逻车辆沿途堵截。

    开发区分局巡逻警车在实施拦截时,该车拒不停车并欲撞击警车、疯狂逃窜。交警、派出所执勤民警追至204国道汾水段时,该车强行闯过交警汾水中队卡点,驶入一条土路。驾驶员王某(男,36岁,枣庄市底阁镇人)在企图弃车逃窜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交通肇事后狂逃,把一辆警车撞坏又冲出100多米
    2名大货车司机连续撞毁4辆警车被民警擒获

    7月16日20时许,市公安局指挥中心通过无线对讲系统向各巡逻单位通报警情:一辆车牌号为“鲁R73**”的大货车在陈疃镇发生交通事故后,沿335省道向东逃逸……
警情就是命令。接到指令,东港分局日照路派出所巡逻民警立即驾驶警车沿海曲西路搜索。5分钟后,民警在海曲西路和丹阳路交汇处发现该肇事车辆,10多辆警车正对该车进行围追堵截。该车依仗车体高大,拒不停车,在路上呈S型冲撞前行,并由海曲路左拐转至日照路继续向北逃窜,将数辆堵截警车撞坏后,又右拐至西海路继续向东逃窜,眼看要冲进人员密集的夜市,直接危及上百名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紧急关头,日照路派出所执勤民警果断命令警车驾驶员超前阻压货车,欲迫其减速停车。但该车不但不停,反而丧心病狂地猛撞警车,并推着撞坏的警车冲出100多米后才被迫停下。肇事司机弃车逃窜。民警在面部多处被破碎的挡风玻璃刺伤、腰部骶骨骨折的情况下,带领巡防队员奋勇追击,将犯罪嫌疑人张某、张某某当场擒获。
 
    酒后驾驶车辆肇事,殴打他人和执勤民警后驾车逃窜
    4名犯罪嫌疑人两日内悉数落网

    7月13日20时许,刘某、安某酒后驾车行至济南路与威海路路口时,与正在此处等信号的另一轿车相撞,刘下车与被撞轿车驾驶人庄某发生口角,并将庄某鼻梁打折构成轻伤。

    接警后,交警直属大队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对事故进行处理。刘某、安某2人均不配合,并打电话叫来刘某某、安某某,共同殴打、威胁交警执法人员,又将前来处警的泰安路派出所110民警打伤后逃离。

    7月14日,东港分局治安大队经缜密侦查,将犯罪嫌疑人安某、安某某、刘某抓获。7月15日,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投案自首。
 
违法停车拒不服从管理,强行将工作人员拉上车疯狂逃跑
5名犯罪嫌疑人被10余辆警车快速截获

    7月14日15时许,交警直属大队民警在老城区百货大楼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为“鲁AB9***”的奇瑞轿车违法停在丽阳路与望海路路口,严重影响了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遭到拒绝。民警遂让其靠边停车等候处理。不料,车内乘车人突然将一名女工作人员强行拉上车,迅速关上车门,开车就跑。
执勤民警立即向市局指挥中心报告,并驾车紧追其后。10余辆警车根据市局指挥中心指令,同时从不同方向快速机动,形成了一张流动的围追堵截大网。该车跑出不到1公理,即在东关南路与福海路路口被截获, 驾驶员杨某及乘车人宋女甲、宋女乙、宋女丙、宋某某也被一并抓获。

    酒后驾驶假牌车被查,辱骂执勤民警并撕碎执勤民警衣服
    2名犯罪嫌疑人多警种面前“灭了威”

    7月12日20时许,治安巡警支队便衣民警巡逻至港务局一区西门时,发现一辆“雪铁龙”毕加索轿车用着带锁的牌照架,有违法嫌疑。经上网查询,该车号牌与车型不符。巡逻民警遂用喊话器表明身份,让该车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不但不停车,反而加速逃跑。巡逻民警在黄海二路一家属院内,将嫌疑车辆查控。

    民警亮明身份依法进行盘查时,遭到车内人员拒绝。一名女子威胁说:“你们便衣警察凭什么查车!我们是记者,我要让电视台给你们曝光。”说完,就不停地拨打电话。没过多久,又赶来几名青年,参与一起围攻、辱骂民警。

    就在民警耐心进行说服教育时,车内一名中年男子依仗人多势众,大声叫嚷:“你们这帮警察也不打听打听,我的名气多大!警察有什么了不起,我拿出10万元就能脱掉你的警服!”说着,突然冲上去把一名民警上衣撕碎。气焰十分嚣张。

    面对暴力违抗,执勤民警始终坚持文明执法,有理有据有节地开展工作,并及时向市局指挥中心进行了汇报。

    正在周边执行巡逻任务的派出所、交警及市局机关特别行动队民警闻讯赶赴现场后,车内人员才肯接受检查。犯罪嫌疑人姜某(男,54岁,济宁兖州市)、任某(男,31岁,济宁市区)遂被连车带人移交市局刑警支队审查。

    驾驶违法车辆拒绝接受检查,损坏警车、殴打民警,反诬告
    2名犯罪嫌疑人暴力妨害公务法理难容

    7月9日凌晨1时许,交警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巡逻至同三高速公路347公里处时,发现两辆超长货车未悬挂危险标志,遂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其中,“沪A-K92**”超长货车拒不接受检查,闯卡驶至鲁苏交界收费站,被我执勤民警驱车拦住。就在民警依法对该违法货车拍照取证时,车内两名司机趁机纠集其他货车司机,强行拽坏警车车门并冲入车内,采用掐脖子、捂脸、拳打脚踢等方式殴打一名民警、抢走被扣证件后驾车逃窜。

    岚山分局汾水派出所接警后,快速反应,在江苏警方配合下,将该货车截住,当场将犯罪嫌疑人顾某(男,26岁,江苏省启东市新安镇,上海某轿车运输有限公司司机)抓获。经查,顾某对其妨害公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钱某(男,43岁,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上海某轿车运输有限公司司机)则隐瞒事实真相,诬告陷害执法民警,并于7月10日煽动公司领导带其到市局督察部投诉。督察部在查明事实真相后,依法将其移交汾水派出所处理。

    玩火者必自焚,违法者必被究。上述16名违法犯罪嫌疑人1人被治安拘留、2人被取保候审、11人被刑事拘留。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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