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山东新闻网 > 网上日照 > 政务动态 > 正文

市政协视察《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

2008-7-18 8:08:47 来源: 日照政务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7月15日至16日,市政协对全市贯彻实施《森林法》情况进行视察。市政协主席李守民,副主席戚素芬、董全宏,市政协秘书长李宗江参加了视察,副市长刘西良陪同视察。在视察东港区时,市委常委、东港区委书记张永霞陪同视察。

    视察组先后到莒县招贤镇万亩丰产林、五莲县洪凝镇大青山、日
照经济开发区奎山风景区、岚山区黄墩镇孔家沟流域板栗园、东港区涛雒镇丁家营子村等地,全面了解情况,为促进生态建市、进一步改善全市生态环境建言献策。

    李守民在座谈会讲话中说,近几年来,全市林业工作积极贯彻实施《森林法》,围绕建设“生态日照”,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优化林业结构,保持了林业建设快速健康发展,并荣获了全国、全省森林资源管理先进系统、“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等荣誉称号。

    李守民强调,要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扎实推进林业建设。林业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抢抓发展机遇,努力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各有关部门、行业要把支持林业建设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林业建设。

    李守民强调,建设生态日照,必须充分认识林业建设在整个生态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要把林业法制宣传作为依法治林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增强全民依法造林护林自觉性;要继续推进林业投资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各执法部门要不断完善执法责任制,健全林业综合执法体系、依法治林长效机制,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刘西良代表市政府作了表态发言。
 

今日推荐
山东媒体头条
 
我也评两句
匿名发表

热点推荐
社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