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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贤镇三项措施落实“限塑令”

2008-6-13 7:10:05 来源: 山东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山东新闻网日照讯 (通讯员 苑光友 邹亮)自6月1日“限塑令”全面实施以来,莒县招贤镇工商所采取“三项措施”,认真落实塑料购物袋的限产限售限用工作。

    强化宣传,共营“限塑氛围”。该所摘录和复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在全镇各集贸市场、超市和村组个体商店等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倡导消费者拒绝使用不合格的塑料购物袋。

    强化约束,落实监管责任。该所落实片区内市场监管包干责任,发挥片区监管员的作用,完善日常宣传、指导台帐,建立经营者知法、守法,自觉限制生产使用塑料购物袋行为数据库,以信用约束和激励的方式,提高经营者自律意识。

    强化执法,开展专项整治。该所积极推进“12315”进市场、进社区、进乡村、进超市,对生产、销售、提供塑料购物袋的经营者开展全面的集中清查行动,重点查处生产非法塑料购物袋的小作坊、黑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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