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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新营中学被授予“山东省税法宣传教育基地”称号

2008-5-2 17:56:15 来源: 山东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山东新闻网日照讯(记者贺成 通讯员冯娟 付成昆)4月25日,市税务部门在新营中学举办“山东省税法宣传教育基地”授牌活动,新营中学成为我市第一个省级税法宣传教育基地。今后,新营中学将充分发挥作为税法宣传教育基地的示范作用,通过学习《青少年税法知识读本》,开展“税法宣传进课堂”活动,丰富同学们的税法知识,增强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并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把学习到的税法知识,带回家庭、辐射到社区,积极开展税法宣传活动,扩大税法宣传的覆盖面,增强税法宣传的渗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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