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深入开展石材污染专项整治 保护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
山东新闻网日照讯(记者贺成 通讯员韩廷华)“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的水”,这不仅是党和政府对群众的承诺,更是环保工作的基本目标。我市环保部门始终坚持将整治石材加工污染、保护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深入开展石材加工污染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实现了河水变清、石材加工废水零排放和锯泥的集中清运、集中处置、综合利用,石材加工区域环境面貌得到更好地改善。
近期监测数据表明,我市石材加工区域五个控制断面水质改善明显,尤其污染最严重的洪河金川峪北桥控制断面总残渣含量由整治前的4540 mg/L降到30 mg/L。如今,河水清涟,鱼虾重现,昔日的“牛奶河”变了样。
据了解,现在日照水库的高锰酸盐指数和化学需氧量两项指标分别为2.4mg/L、14mg/L,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三类标准,人民群众可以放心喝上干净的水。
我市的石材加工业企业主要分布在东港区陈疃镇、南湖镇,五莲县街头镇、洪凝镇,共有石材加工业企业1024家、1452台锯。石材加工企业每年产生大量废水,有的未经任何处理就流入水库,流经的河流被群众形象的称为“牛奶河”。这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更重要的是,石材加工污染已经危及到市区饮用水源地日照水库的水质安全。由于历史原因,石材加工污染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为从根本上解决石材加工污染问题,保护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市政府将石材污染治理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责成市环保局和相关区县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石材加工污染集中整治。市环保局、监察局印发了《全市石材加工业污染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并多次召开现场会、调度会,全面推进石材集中整治工作的开展。东港区、五莲县分别制订出台了《石材加工业染污综合治理暂行办法》,抽调人员成立专门石材整治机构。各级环保部门把执法力量向石材业污染治理工作倾斜,督促并配合乡镇开展石材业污染治理,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乡镇采取机关干部包村、包区域责任制的办法,层层落实责任,做到了户户有人抓,处处有人管;公安、供电、工商、广播电视等部门对石材治理工作给予了很好的配合和支持,切实形成合力抓环保的格局。一场轰轰烈烈的石材污染整治战在全市上下打响了。
——严把市场准入关,堵住“入口”。对石材加工业实行限批,收回区县环保部门审批权限,新上石材加工项目一律由市环保局审批;对非自动化流水线的石材加工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新建较大规模的石材加工项目,严格审查其厂址位置、生产工艺和污染措施、投入,确保不产生新的污染。
——科学治污,探索石材治理新路子。五莲县石材业户自发成立石材协会,建立治理技术信息共享机制,推广先进治污经验。东港区陈疃镇、南湖镇和五莲县街头镇、洪凝镇四个乡镇建成废水沉淀池2130个,锯泥干化池1030个,废水做到循环利用,实现了石材加工废水零排放。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确定了锯泥清运公司,与业户签订了清运合同,集中清运锯泥,定点存放。永发集团公司利用锯泥研发新型建材,有效解决了石材加工锯泥带来的环境污染。
——严格执法监管,关停违法企业。对环境污染严重、没有治理价值的石材加工企业,不按规定集中堆放固体废弃物、拒不签订清运协议或拒不缴纳排污费的石材加工业户,采取停电、拆除生产设施等措施,坚决予以关闭;对项目选址存在严重问题的,责令限期搬迁;对没有污染治理设施或污染治理设施运转不正常、偷排偷放的依法予以关停;自开展石材加工污染集中整治以来,全市共关停整顿业户260余家,对3家外排废水严重超标的业户实施了永久关停,关停拆除了19户对未经审批擅自新上的大锯。
——加强监督检查,实行重点监察。市环保局、监察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对全市集中整治石材加工污染工作进行专项执法监察的通知》,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专项执法监察办公室,先后组织了30余次明查暗访,依法下达监察建议书6份,督促有关区县政府关停整顿违法排污企业。市环保局在日照水库上游汇水区域的洪河、陈疃河、南湖河布设6个监测点位,每半月监测一次各出境河流断面的水质污染情况,为集中整治石材加工污染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布集中整治情况,编发了《石材加工污染集中整治工作简报》,向社会各界通报情况;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10多台,印发宣传单2000余份。在全市上下形成了治理石材污染、保护饮用水源的浓厚舆论氛围。
目前,我市石材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稳定保持石材治理成果、保证污染不反弹的压力还很大,石材治污任重而道远。下一步,我市将按照“总量控制、压缩规模和严格监管”的原则,通过综合治理、制度创新和体制创新,逐步由以治理为主转向以压缩规模和关停淘汰为主,争取彻底解决石材加工污染问题。